>> 當前位置:首頁 - 壓力容器受壓元件的選擇要求
添加時間:2022-01-27
壓力容器受壓元件采用進口材料時,應符合下列要求應選用國外壓力容器規范允許使用的材料,其使用范圍應符合相應規范的規定,并有該材料的質量證明書。制造單位使用前,應進行有關試驗和驗證,滿足技術要求后,才能投料制造。壓力容器承壓部件的代用材料,應與被代用的材料具有相同或相近的化學成分、交貨狀態、檢驗項目、性能指標和檢驗率以及尺寸公差、外形質量等。(儲罐,壓力容器)較基本的代用原則是代用鋼材的技術要求不被代用的鋼材,個別在性能項目或檢驗率方面要求略低的代用鋼材,則通過增加檢驗來進行代用。壓力容器材料代用要履行手續凡壓力容器承壓部件的材料代用,必須經材料代用單位的技術部門(包括設計和工藝部門)同意,并將代用材料的質量證明書或復驗報告報主管負責人審核批準。
壓力容器的材料代用必須征得原設計單位的同意并證明文件。壓力容器出廠質量證明書和施工圖上應注明代用材料的材質、規格和部位。壓力容器結構設計應遵循原則結構不連續處應平滑過渡。受壓殼體存在幾何形狀突變或其他結構上的不連續,都會產生較高的不連續應力。因此,設計時應盡量避免。對于難以避免的結構不連續,應采用平滑過渡的形式,防止突變。引起應力集中或削弱強度的結構應相互錯開,避免高應力疊加。在壓力容器中,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局部應力較高或對部件強度有所削弱的結構,如開孔、轉角、焊縫等部位。設計時應將這些結構相互錯開,以防止局部應力疊加。避免采用剛性過大的焊接結構。剛性大的焊接結構不僅使焊接構件因施焊時的膨脹和收縮受到約束而產生較大的焊接應力,而且使殼體在操作條件波動時的變形受到約束而產生附加的彎曲應力。因此,設計時應采取措施予以避免。受熱系統及部件的脹縮不要受限制。受熱部件的熱膨脹如果受到外部或自身的限制,在部件內部就會產生熱應力。設計時應使受熱部件不受外部約束,減小自身約束。較理想的狀態是容器的各部分在運行時,能按設計預定方向自由膨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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